常見問題
您的位置:首頁 ? 資訊中心 ? 常見問題 ? 私設刑堂打小偷,公司保安被判刑公司保安組領班張某因疑心女子偷盜財物,合法限制該女子自在長達8個多小時,并對其停止毆打。日前,松江區法-院以合法拘禁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
去年4月6日早晨,上海一家電腦公-司員工柳某至廠區外務柜內,竊得柜中現金700余元和手機4部。越日23時許,公-司保安張某經考察,疑心在公-司施行偷盜的就是柳某,便至柳某宿舍,向其訊問偷盜挪動德律風機的事情。
之后,張某以柳某未局部坦率為由,與該公-司其他保安一同,將柳某帶至廠區公開保安室,并告知執勤職員在執勤時留意不讓被關在保安室的柳某逃竄。在這時期張某對柳某施行打耳光、用拳打身上,用橡皮棍打臀部和腿部等毆打行為。
2011年4月8日8時40分許,公安機關接到電腦公-司其他安保職員報警后至該公-司將柳某帶走,柳某在抓獲后向公安機關報案本人被毆打并被合法限制人身自在長達8個多小時。
預先,張某及電腦公-司對柳某停止賠償,并獲得體諒。